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桑植县委编办:“四个突出”释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
时间:2022-03-11 16:42:33

为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,桑植县委编办聚焦“四个突出”,围绕组织领导、资源整合、岗位设置、基层保障,有效释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,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聚力赋能。

一、突出组织领导,加快统筹推进。为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起好步,县委编办及时向县委编委领导汇报改革相关的机构调整、编制调剂、职能整合、人员划转等情况,明确专人专抓,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。同时,迅速与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接,协商涉改工作事宜,加强在岗人员摸底和改革政策宣传等工作,在全县涉改单位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。

二、突出资源整合,厘清职责边界。根据中央、省、市深化改革精神,对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承担的有关职能进行了资源整合,将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矿山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,以及地质灾害、水旱灾害、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、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执法职责交给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。同时,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职责,建立管罚运转协调的机制。

三、突出岗位设置,规范机构组建。在资源整合基础上,将县应急管理局管理的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,更名为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,负责指导、监督、协调和组织全县各项应急救援工作。组建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管理的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,内设“一办三队”(办公室、3个中队),暂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,设大队长1名(副科级),副大队长1名,室主任(中队长)4名。县应急管理局实行“局队合一”体制,加挂“桑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”牌子,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。

四、突出基层保障,凝聚工作合力。根据工作实际和任务轻重,引导各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,相对固定2名以上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,规范委托执法权限和事项,确保基层执法责有人负、事有人管;鼓励引导乡镇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、消防队伍、公安派出所“三位一体”的协调联动机制,凝聚乡镇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合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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